离退休工作部(处)
学校领导为我校离休干部佩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20 14:58:49 点击数:

本网讯(离退休工作处 供稿)近日,学校领导马尚、孙杰光、杨春梅、赵惠敏、靳国庆、邹永亮、岳宏、刘鹤、于金欢分别走访看望了我校部分在长春的离休干部,并向他们佩戴了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在此期间,学校领导还看望了在长春的原校级老领导及其遗孀、部分退休在长人员。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颁发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校15名离休干部荣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我校15名离休干部荣获这一荣誉,充分表明了吉财人为新中国的成立以及新中国70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发展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党和人民的认可,标志着新中国发展的里程碑上写下了吉财人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这次佩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活动中,学校领导马尚、孙杰光、杨春梅、赵惠敏、靳国庆、邹永亮、岳宏、刘鹤、于金欢分别来到了我校部分在长春的离休干部家中,郑重地将纪念章佩戴在老同志胸前,向他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学校领导高度赞扬了老同志70多年来为党和国家作出的突出贡献,为学校发展建设作出的突出贡献,并向他们介绍了学校一年来发展取得的成绩。
   
离休干部是这个伟大时代的见证者、亲历者和实践者。他们不仅在革命战争年代为新中国政权的诞生、捍卫和建设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在和平发展的年代,投身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也作出了突出贡献,获得纪念章的15名老同志也是学校的光荣和骄傲。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佩戴活动中,学校领导叮嘱相关部门要做好离退休工作,保障老同志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使他们度过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颁发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荣誉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我校15名离休干部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
   
纪念章使用铜胎镀金材质,通径为50毫米,主要元素为五星、“70”飘带、团锦结、如意祥云和光芒,主色调为红色和金色。核心部分为五星,代表国家荣誉。“70”飘带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奋斗历程。团锦结环绕在五星和“70”飘带周围,寓意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章体外环以如意祥云、光芒构成,象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表达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日,礼赞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辉煌成就,以及在70年辉煌奋斗成就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坚定决心。(审核人 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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